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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關于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預案
為了保障單位的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針對自然災害應該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下面是陽光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單位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供大家參閱!
企業防治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例
為了有效提高應急處置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規范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的危害,保障全體員工的人身安全,減少公司財產損失,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1、本預案所指結合我公司實際;
2、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 長: 祖軍
副組長:李澤民
成 員: 周國鵬、丁會玲、田為等等
二、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與工廠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公司與工廠及員工安全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公司與工廠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四、組織管理
(一)公司與工廠各部門職責。公司與工廠員工在負責人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祖軍任組長,分管行政負責和各辦公室組成的工作小組。
1、在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匯總和收集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分析、研究公司與工廠預防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檢查公司與工廠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落實情況。
5、學習其他單位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分級預警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對公司與工廠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7、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二)各部門職責
成立由祖軍負責的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
1、根據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公司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
3、檢查、督促公司與工廠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4、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廣大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5、經常性地開展辦公樓、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廣大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公司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應經常性地對辦公樓、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公司與工廠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廣大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公司與工廠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公司與工廠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公司與工廠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1小時之內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4、任何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公司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公司與工廠的特點,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員工的安全。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公司一把手是公司安全工作的
第一責任人,對員工安全、公司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行政管理中心 XX有限公司
電力公司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為保證秦嶺發電有限公司2X660MW機組擴建工程在施工中發生自然災害時,能及時有效地采取應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災害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的各種損失,在突發自然災害如:大風、暴雨、狂雪等時做出應急準備、應急分工、職責與響應、報告與記錄等。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保人身、保設備”為原則,結合《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內容和有關實施細則制定。
2 概況
本組織機構適用秦嶺發電有限公司2X660MW機組擴建工程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的應急與響應的組織處理工作。
結合本地自然氣候的特點,自然災害主要分為:地震、暴風(沙塵暴)、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秦嶺發電有限公司2X660MW機組擴建工程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應在當地政府、以及華能陜西公司及工程安委會領導下統一指揮下進行,各參建單位及各部門必須服從上級領導的指示、命令和指揮,積極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抗擊自然災害的應急、救援、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3 應急預案內容
3.1 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3.1.2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的主要職責
3.1.2.1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抗自然災害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災害的預防規劃和救災工作計劃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抗災組織機構;
3.1.2.4廣泛開展抗災工作的宣傳和抗災知識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
3.1.2.6指揮抗災搶險及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3.1.2.7組織制定抗災應急工作計劃及措施審核批準抗災應急救援預案;
3.1.2.8按照地方政府天氣預報,確定進入抗災戒備狀態,并向本工程各部門下達抗自然災害指令,
3.1.2.9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加強抗災工作的宣傳和教育;
3.1.2.10發布抗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命令;
3.1.2.11負責本現場抗災的組織協調和搶險力量的調集及搶險指揮和正確處置:
3.1.2.12通報抗災搶險及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3.1.2.13負責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搶險救援有關情況;
3.1.2.14當搶險救援過程中人力或資源不足時,應向當地政府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警,向公安武警部隊、消防支隊、武裝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3.1.3.組成搶險專業救護隊
隊 長:
副隊長:
成 員:
3.1.3.1抗災搶險專業救護隊(隊長、隊員)職責
1、自然災害前工作:由各自參建單位組成的搶險救護隊,應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計劃儲備應急救援、隊員的救援著裝、救援工具及救援物資,負責從本部門施工隊伍中調選若干名隊員,經常開展防災搶險業務的訓練和演練,應變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的搶險;
2、自然災害戒備狀態: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單位負責集結本部門搶險救護隊全體成員,統一待命,協助現場指揮組和治安、生活保障組全面作好災前的各項防備工作;
3、自然災害來臨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緊急調集隊員趕赴抗災現場,投入救援物資,接受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排除險情、救助傷害人員、隔離封堵、保護財產、搶修設備、搶修通訊等搶險救災工作。
3.1.3.2物資供應部職責
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迅速將搶險救災相適應的應急儲備物資輸送到洪澇災害事故現場,在洪澇災害事故發生后負責及時提供設備的搶修物資和材料、合理分配和配置儲備救援物資,保證機組和其他設備、設施搶修所須物資的及時供應。保障搶險救災物資的及時供給。
3.1.3.3 工程管理部職責
1、對在建(構)筑物防汛、抗震能力檢測
1)根據設計院意見及抗災組織技術的要求,應對現場所有建(構)筑物檢查復審,對建(構)筑物進行防汛、抗震防能力分析和鑒定,對檢查鑒定不符合的建(構)筑物要求的,必須給予加固。
2)對現場重大危險源(主廠房、供水系統、燃油罐及輸油系統、氫站及輸氫系統、加油站、特種設備、酸堿罐和化學藥品庫)等重點檢測,對不符合防汛、抗震要求的,必須及時給予加固和整改。
3)應加強對電氣設備和輸電線路防災強度和建筑物倒塌造成電氣設備及線路的損壞的檢測保護,檢查主要電氣配電室、升壓站等房屋防災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2、結合本施工現場施工用電結構和防災要求,督促各參建單位要制定保電措施和供電措施。
3、防震防汛設施的檢測
1)現場主要的排洪設施下水井、地漏、下水道、排水井、排水道、地下排水泵、地下排水管道、回水井是否正常符合防災的要求;
2) 現場主要建(構)筑物屋頂、窗、門、下水道是否符合防震防汛設計要求;
3)避雷設施是否按規定檢驗合格;
4)地下設施、電纜孔洞、電纜豎井、電纜溝、管道溝井等是否密封封堵;
5)路面排水設施是否完好無損,符合排水要求;
3.1.3.4安全質量部職責
依據當地政府的天氣預報,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抗災前主要建(構)筑物和設備系統的防汛能力檢測檢查,結合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儲備防護狀況等,綜合預測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的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3.1.3.5綜合管理部職責
自然災害前應有效組織各種車輛進行抗擊災害的應急救援的日常演練,合理組織、編制求援車輛的儲備及駕駛人員的分工;發生自然災害時合理安排運輸車輛能夠在最短時間內趕到受災部位進行人員轉移和搶修道路,確保救災物資的`及時輸送和救護傷害人員的及時轉運,積極配合物資供應和醫療救護組開展救護工作。
通過公司各種傳播媒體,廣泛開展等多種形式的抗洪防汛、洪澇事故災害、自然災害、防災減災、災害救護、災害避險、災害逃生、災害自救、災害認識、災后生存、災后重建等各種災害宣傳教育,積極配合廠部搞好抗洪防汛應急宣傳,增強職工的防災意識,提高職工發生災情時進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員工搶險救災應變能力。洪澇災情發生時,采取各種有效宣傳工具通告指揮部公告災民互救及抗災中應注意的事項;及時平息各種謠傳。
3.1.3.6 保衛部門職責
加強對各參建單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積極開展災情日常的應急演練工作,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對自然災害事故現場有效進行隔離、疏散、交通指揮、現場警戒、重要物資、設施的管護工作,保護全現場和員工財產,維護全現場施工秩序。
3.1.3.7應急搶救救援物資儲備
1)擴建處及各單位搶險救護隊應負責專業搶險器械的儲備:消防頭盔、防(火、燙)服、防護靴、防(火、燙)手套、正壓呼吸器、安全帶、安全鉤、安全繩、消防斧、消防剪,消防鍬、消防擴音器、破折器具套件、緩降器、千斤頂、圓盤鋸、鏈鋸、輕便火焰切割機、應急搶險照明燈和電纜等;
2)醫療救護、各單位及擴建處后勤組負責儲備:警戒繩、臨時圍欄、禁止通行標志、警戒區域標、揚聲器、呼吸保護器、救護擔架、培訓急救員、輸氧設備、急救箱、治血和包扎和急救藥品等。
3)物資部門負責的物資儲備:雨衣、雨鞋、防雨布、鐵鍬、洋鎬、纖維帶、沙子、潛水泵、膠皮管、電纜、鐵絲、臨時帳篷、水桶等。
3.1.4應急報告
3.1.4.1當現場任何一名值班人員或工作人員及員工發現自然災害險情或接到上級通報后,都應首先立即向應急救援值班辦公室報警。并簡單扼要簡述災害事故地點、原因及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設備或廠房損壞程度。
3.1.4.2應急救援值班辦公室及時向救援指揮部領導匯報,通知各參建單位組織所轄部門緊急啟動本預案,各單位人員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門人員各就各位,奔赴災害現場。
3.1.4.3 各各參建單位再災害現場救災時,應及時采取必要的防止災害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時針對災害的危害性和程度,在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的情況下,必要時采取可行的擰停不損一切措施,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3.1.4.4 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接到災害報警時,應根據災情的嚴峻程度和存在的危害性,按有關規定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警或請求支援;
3.1.5應急通信
通信聯系電話按上級抗災主管部門下發的通信電話號碼和本工程下發的最新電話號碼簿執行。在災害發生后,通信應急小組全力確保調度電話暢通,確?篂闹蛋嚯娫(全國直撥)的暢通。
3.2 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在自然災害發生期間和終止后,及時分析和預測災害發展可能帶來的后果,預先采取有針對性地措施進行防范。
3.2.2各部門、各參建單位的領導和技術人員要顧全大局,針對災害的蔓延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災害損失擴大。
3.3 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連降暴雨期間、暴風雪初時等,啟動“常規預案”。
3.4 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常規預案:
3.4.1.1在連降暴雨期間,暴風雪初時等惡劣氣候下,各搶險隊長、防災車司機均應與應急辦公室保持聯系,隨叫隨到:工程管理部,安質部派人加強各類防災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發現險情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
3.4.2應急響應
3.4.2.1應急救援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自然災害的報警后,應盡快趕赴災情現場,針對發生災情的嚴重程度和危害性履行職責,投入災情事故的組織、搶救和指揮中。
3.4.2.2應急救援專業救援隊隊長或成員接到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啟動命令后,立即盡快通知應急救援組各組長和成員,盡快落實必要的交通車輛。
3.4.2.3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所有成員接到緊急啟動命令后,都應迅速趕赴災情事故現場,接受指揮部或組長的領導,履行各自的職責和任務,緊急起用儲備搶險救援物資,盡快投入搶險救援。
3.4.2.4各參建單位物資供應部、專業救援隊隊長接到緊急啟動命令后,針對發生洪澇災情的性質和指揮部及各搶險救援的應急需求,及時調配提供儲備救援物資和設備及車輛交通。
3.4.2.5所有各部門的領導和管理人員都是公司應急義務搶險救護隊員,在自然災情發生后,必須堅守崗位待命,服從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的統一指揮和調遣。
3.4.2.6所有員工都是應急義務搶險救護隊的一名成員,在自然災情發生后都應堅守崗位,服從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和調動,積極投身于搶險救援工作中。
3.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各參建單位員工在自然災害發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況下要堅守本職崗位,使施工、生活正常進行。
3.5.2根據實際情況恢復對生活區的供水供電,做好恢復工作,防止損壞設備,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后勤、醫療應急組及時做好宣傳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飲用水和生活用品供應,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3.5.4保安應急小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長春工程學院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火災事故、房屋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樓梯擁擠踩踏事故、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等事故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2依據
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級別和應急響應由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處置工作組依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吉林省教育廳印發的《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2 組織機構
2.1 學校成立事故災難與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由分管相關工作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后勤管理處處長、保衛處處長擔任。工作組成員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保衛處、后勤管理處、后勤服務總公司、基建處、學生處、團委、人事處、財務處、資產管理處、機關分黨委、宣傳部、國際交流合作處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他相關單位負責協同配合。工作組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日常工作由校長辦公室、后勤管理處和保衛處按各自的職責承擔。
2.2 事故災難與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設立現場處理、疏散引導、安全防護等若干小組
(1)事故現場處理小組
組長由校長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為保衛處、后勤管理處處長、后勤服務總公司、學生處、教務處、資產管理處、團委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及各單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人員。
(2)疏散引導組
組長由保衛處處長擔任,成員由學生處、各教學院負責人組成。
(3)安全防護組
組長由保衛處副處長擔任,成員由校園派出所、校園110、校衛隊人員組成。
(4)救護組
組長由校醫院院長擔任,成員由校醫院醫護人員、相關教工和學生組成。
(5)后勤保障組
組長由后勤管理處處長擔任,成員由后勤管理處、資產管理處、后勤服務總公司有關人員組成。
(6)通信聯絡組
組長由黨委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學生處、保衛處、教務處、團委、現代教育技術中心人員組成。
3 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
3.1 類別
(1)火災事故。
(2)房屋、圍墻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
(3)樓梯擁擠踩踏事故。
(4)校園爆炸事故。
(5)在校園內學生實習、實踐安全事故。
(6)突發后勤安全事件。
(7)學校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8)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
3.2 等級確認與劃分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學校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害,對學校教學和生活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事故災難。
(2)重大事件(Ⅱ級):校園內發生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學校教學和生活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災難。
(3)較大事件(Ⅲ級):校園內發生的人員和財產遭受損害,對學校教學和生活秩序產生影響的.事故災難。
(4)一般事件(Ⅳ級):對個體造成損害、對學校教學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事故。
3.3 應急處置程序
(1)事故災難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組成員應在第一時間親臨一線指揮,啟動相應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可視事件程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2)及時在事故現場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治安事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檢查并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3)對肇事者或直接責任人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迅速報告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3.4 注意事項
(1)發生事故災難突發事件后,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師生通報有關情況,正確引導師生情緒,穩定校園秩序,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2)本著“外事工作無小事”的原則,凡在事故災難中涉及外籍人員的,應及時向外事部門報告。
(3)凡發生人員傷亡的,應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并請求醫療部門援助,積極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4)事故災難發生后,要考慮可能引發的繼發性傷害,采取措施,及時妥善處理,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演化。
(5)要定期全面檢查相關設備、設施安全性能,發現管理漏洞和安全隱患,及時進行完善和補救,最大限度杜絕事故災難的發生。
(6)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對因玩忽職守、瀆職等原因導致事故發生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事故案件的偵破調查工作。
(7)要關注校園周邊安全狀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反映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要加強師生安全常識教育,增強師生自我保護能力。
4 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4.1 類別
自然災害包括氣象、洪水、地質、地震災害以及由此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4.2 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國家有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對學校教學、生活產生影響程度,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到低分為Ⅰ級—Ⅳ級。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在校園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害,對學校教學和生活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2)重大事件(Ⅱ級):在校園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學校教學和生活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3)較大事件(Ⅲ級):在校園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損害,對學校教學和生活秩序產生影響的自然災害。
(4)一般事件(Ⅳ級):對個體造成損害的,對學校教學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自然災害。
4.3 應急處置程序
4.3.1 根據有關規定,在政府發布學校所在區域的自然災害預報后,學校即可宣布進入預備應急期。
4.3.2 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啟動應急預案,并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要按照地方政府統一部署,發布停課躲避通知,必要時組織避災疏散。
4.3.3 災害發生后,學校各單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全力以赴,妥善處置。同時,將學校受災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報告。
各單位、各部門要在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和處置工作組統一領導下,做好本單位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如下工作:
(1)人員搶救與工程搶救。
(2)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力量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3)學校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協助交通部門恢復被毀壞的道路和有關設施;協助電信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保障通信暢通;協助電力部門恢復被破壞的電力設施和系統功能等,保證學校用電供應。
(4)糧食食品物資供應。協助有關部門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5)受災師生安置。協助民政部門調配救濟物品,做好師生轉移和安置工作。
(6)維護社會治安。協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校園和社會治安。
(7)消防。協助消防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和火災的擴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災害防御。協助有關部門對校園易發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及時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穩定情緒,防止衍生災害的發生。
(9)災害損失評估。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10)應急資金。做好應急資金撥款準備。
(11)接受外援。協助有關部門接受和安排緊急救援物資。
(12)宣傳報道。按照有關規定,由黨委宣傳部統一歸口向社會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
(13)涉外事務。按有關規定做好外籍教師和外國留學生的安置工作。
4.4 善后與恢復
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馬上從應急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后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恤和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幫助聯系保險公司賠付。
(2)嚴格信息發布制度,確保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校園秩序,疏導師生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3)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范,避免再次發生衍生事故。
(4)總結經驗教訓。對因玩忽職守、瀆職而導致自然災害事故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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