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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英語改革是不是瞎折騰?
高考英語改革是不是瞎折騰?
近日,江蘇、山東、上海、北京等省市相繼傳來醞釀高考改革的消息,在各省市透露的方案中均將英語考試作為改革的重點。一時間,關于“英語考試到底該如何改”引起廣泛關注。據媒體報道,北京市擬將對高考進行重大改革。其中,最受關注的一項是,高考英語分值將有望減少。改革方案預計于本月底面向社會征求意見。(青年時報10月20日)
看來,新一輪高考改革將密集地展開。地方因地制宜制訂方案,可能更“接地氣”,但需要注意的是,這沒必要各自為政,在地方出臺高考方案時,有必要借鑒其他省市已經推行的高考方案,從中吸取經驗教訓,不能“零起點”搞探索。
據報道,北京已經明確,從2015年起,英語分值在高考中所占比重將有所減少,只是方案還沒有最終確定,其中有一種意見是,高考英語分值從原來的總分150分,降低為100分,語文、數學分值將相應提高。其中,語文總分將從原來的150分增加到180分,數學總分從原來的150分增加到170分。這在北京屬于新方案,可是,這一調整英語分值的改革,早在2008年,就在江蘇的高考改革中推出了。
江蘇2008年的高考改革方案是,高考只將語文、數學、外語計入總分,其他科目則計等級。其中,對于文科生,語文200分,數學160分,外語120分;對于理科生,語文160分,數學200分,外語120分。然而,這一改革推行五年來,并沒有對基礎教育的英語應試教學帶來改觀,也沒有因英語權重的降低,而讓語文、數學的教育,就上一個臺階。最近江蘇又在醞釀新的改革,改革的重點也是向英語科目開刀,這從某種程度說,上一輪改革是不成功的。可這不成功的方案,卻在北京成了新方案。
難道北京的高考方案制訂者不去了解其他地方的高考改革方案,從中做對比分析嗎?可能的情況是,有關制訂者去了解了其他省市的方案,可是在了解過程中,只聽官方的介紹,而官方稱改革取得很好的效果,于是“取經者”真以為改革效果不錯;再就是,大家明知改革效果不佳,但考慮再三,要“改革”,只有采取這種辦法,就是有質疑,也可拿出已有其他省市實施,作為回應的理由。
一直以來,筆者認為,高考改革,如果不打破集中錄取制度,是很難有改革的效果的。在集中錄取制度不變的情況下,“改革”無非是考試科目調整(諸如3+1,3+2,3+X)、考試分值調整(諸如750分、810分、600分以及A、B、C等級)。綜觀各省市的高考改革,近年來的改革,都是在這方面做文章,由于改革空間很小,就是被其他地方實證效果不好的改革,也會被另一地“拾牙慧”,還被賦予“探索”的名義。
各地已經推行的高考改革,其實已經給出明確的“試驗結果”,這就是,高考改革走科目改革、分值調整之路行不通,我國高考制度問題的根源在于高校沒有招生自主權,只能被動接受教育考試部門按學生高考成績、志愿投來的檔案進行錄取,這造成中學教學圍繞考試轉、大學招生以考試成績為唯一依據,考試成了指揮棒和中心。打破“教招考”一體化,才是改革的出路。
我國高考制度要改,改革的方向必須是打破集中錄取制度,如果不打破集中錄取制度,不客氣地說,所謂的高考改革,都是換湯不換藥的折騰,現在各地就在樂此不彼的折騰中,改革甚至成為一些官員的政績,新上任一名官員,就搞出一套,不顧及政策的連續性,也不吸取失敗的教育,甚至有地方的高考改革,多年幾輪折騰下來,又回到原點,比如前些年增加英語聽力、口語測試,這幾年又取消測試。而在打破集中錄取制度,實施考試、招生分離這方面,國外大學的招生,已經給我們提供了成熟的考試、錄取模式,這根本不需要我國大學重起爐灶,“艱難”地摸索,只需“拿來”即可。可遺憾的是,教育主管部門的官員,總以“國情”為由,認為國外大學實行的考試招生模式,并不適合我國。如果將這歸于“國情”,那真實的“國情”是,教育主管部門并不愿意把權力下放,因為如果“拿來”國外大學的申請入學制度,教育主管部門必須把辦學自主權交給大學,把考試評價權交給社會專業中介,把選擇權交給學生。
教育部新聞發言人前不久表示,國家層面的高考改革方案仍在研究制定過程中,專家組已經進行多輪的討論,國家層面政策出臺后,有關省份會根據自身情況來制定高考改革細化方案。在筆者看來,國家層面的政策,必須明確考試招生分離,只有堅持這一原則實施高考改革,各地在考試、招生分離的框架下細化方案,改革才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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