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么喜歡末世文隨筆散文
日常中的小說角色通常是虛與委蛇的,皮囊下面還有皮囊。他們走向金錢、權勢,眼中是對美麗世界的熱忱,把人性藏在觥籌交錯間,掩在背后的.閑言碎語里。
可末世不同。它從名牌服裝開始撕起,撕裂表皮,毀滅三觀,粉碎信仰,獨剩顆血淋淋的心臟,曝光在末世的艷陽里,任其掙扎地跳動著。
人性從迷霧中走出,是猙獰怪獸的模樣,長著貪婪自利的嘴臉,咆哮著赤裸裸的欲望。它徘徊在廢墟間,粉碎一切秩序和表象,出沒在受難者身旁,代替他們吶喊與彷徨。
末世文里,最動心的是嚴肅文學和暴力美學的結合,筆下是怪誕,血腥,諷刺和絕望,每一幕都被人性步步緊逼。在這種灰色破敗里,人獲得絕對自由,燒殺擄掠,隨心所欲,到后來渴望生命之光。
這是一場日暮途遠,此處人煙稀少,彈火紛飛,他拿著槍,持著殺人的利器,在世間凋零中幡然醒悟。世界總會冷靜,總有人要清醒,他們提起武器,將鋒芒指向惡魔。
英雄現世,目光如炬,疲倦而憤怒,心臟在灰燼的掩埋下鮮活地跳動著紅色。
淪陷的摩天大樓里,有人捂著汩汩的鮮血,唱響戰歌。裝甲車重重碾過廢墟,在死城中鳴出低沉的悼音。怪物的饞涎滴在地上,叫聲尖銳,一擁而上,那炮火如此激烈,就像他望向愛人的眼神。
他渾身是傷,扛著把重槍,艱難走上樓頂,撿起根地上的煙嚼進嘴里。人性光輝,靈魂高傲,他低頭俯視,對上深淵惡魔的目光。
他可以是任何人,在虛華美麗的世界里穿戴重重皮囊,粘滿標簽,心臟卻在末日現世。
人都有毀滅欲,我的毀滅欲就是撕掉表面,到瘋狂浪漫的末日逃亡里,感受魔幻與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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