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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園詩歌朗誦比賽活動策劃書范文
一、活動目的:
為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氣氛,豐富同學的課余生活,給同學們一個展示自己的舞臺,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陶冶同學們高尚的的情操,鍛煉同學們的口才、能力,促進同學們的友誼,以及加強大家之間的交流,激發同學們對“詩意的青春”的興趣,特舉“詩意的青春”緬懷青春的舞動。
二、活動的主題:
詩意的青春
三、活動的對象:
藝術設計系所有學生
四、活動時間和地點:
201x年3月21日晚19:20,地點設計樓412
注:無特殊原因活動時間不變
五、主辦部門:
藝術設計系宣傳部
六、活動協助部門:
藝術設計系學生分會,及各班宣傳委員
七、報名形式:
(1)可詢問電話 熊紅敏:15074596074 申博宇:13974535738
(2)可到各班宣傳委員處報名
八、參加形式:
(1)可朗誦自己寫的詩歌,也可朗誦名詩,朗誦時可自行配樂。
(2)可以個人參加,也可以組成團隊參加(參加人數不限)
九、比賽要求:
(1)詩歌朗誦語言不限
(2)要求朗誦的詩歌要符合活動主題,主題鮮明突出,形式新穎,內容積極向上。
(3)朗誦時感情要真摯,富有感染力,表達自然,能反映詩歌中的情感和主題
(4)朗誦的詩歌不能過短或過長,可從長詩中節選段落,時間在3—5分鐘內
參賽選手不得遲到或違反賽場的紀律,否則取消比賽資格
評分標準:
(一)總分100分
(1)參賽者儀表,氣質,總體印象;15分
(2)情感豐富、有感染力;30分
脫稿朗誦;5分
吐字清晰、普通話標準;25分
語速適中、朗誦流利連貫;20分
原創詩歌;5分
獎項設置:
一等獎一名
二等獎兩名
三等獎三名
(可獲榮譽證書及其它獎品)
注:原創作品在參賽中獲獎,可將其刊登在系報上并給予素拓分
十一、比賽規則和說明:
評委
評委必須公正嚴明,做到公平公正
嚴格掌握評判標準,以參賽者真實的實力和水平作為評判的依據。
在評選活動結束后,評委不得修改選手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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