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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考核實施方案
年底了,各種年終總結、考核等都要開始了,下面是特意為各位搜集整理的年終考核方案三篇 ,供各位參考,希望你能喜歡。
年終考核方案篇一:
一、考評原則。
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實績”的原則,客觀反映公司所屬各部門的工作業績和工作目標執行情況,以及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對象:全體員工(不含公司總經理)。
三、考評組織:
考評小組成員由等同志組成。考評小組負責指導考評工作、審核考評結果等,人事行政部具體組織實施考評工作。
四、考評方法:
(一)考評前,要求全體人員撰寫年度工作總結,作為年終考核、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
(二)員工年度綜合考評。
結合考慮員工工作業績考核和綜合表現考評情況,工作業績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綜合考評的60%,綜合表現得分占40%。即:年度綜合考評得分=工作業績考核平均得分*60%+綜合表現考評得分*40%。
1、工作業績考評內容:即《20XX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2、綜合表現考評內容。主要考核員工工作態度(15%)、工作能力(25%)、忠誠度(15分)、團隊精神(15%)、創造性(15%)、組織紀律(15%)等方面情況(詳見:員工年終考評表)。
3、綜合表現考評權重。員工自評占10%,互評占20%,直接上級評價占40%,總經理評價占30%。
4、匯算計分。人事行政部根據相應權重計算出年度綜合考評分,報考評組審核評定。
(三)、公布考評結果,發放年終獎。
年度綜合考評結果分為A、優:90分以上;B、良:80-89分;C、合格:60-79;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評結果為A者,全額發放年終考評獎;考評結果為B者,發放年終考評獎的90%;考評結果為C者,發放年終考評獎的60%;考評結果為D者,不予發放年終考評獎。
五、相關事項規定:
(一)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崗位聘任、評先評優、獎勵等方面的依據。
(二)年終綜合考評后,由公司研究適當計發年終考評獎,并確定具體金額。
(三)對被評為先進員工、優秀員工、明星員工的,經公司研究,可給予一定的獎勵金額。
(四)對連續二年被評為優秀員工、明星員工的,經公司研究決定,可優先晉升、加薪。
(五)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對公司有重大貢獻、創造較大的直接或間接效益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六、時間安排:
(一)x月x日前,撰寫個人述職,完成員工自評、互評。
(二)x月x日前,公司組織考評工作,人事行政部匯算計分,考評組審核評定并公布考評結果。
七、其他事項。
(一)各員工在對一年來的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的同時,還要檢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對未完成的工作應在春節前加以落實,努力做到今年任務圓滿完成。
(二)員工在年終考評測評中應秉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認真負責的態度,如實反映自己一年來的工作表現,做到不隨意應付,不弄虛作假。部門對員工的考評也應做到客觀、公正。
年終考核方案篇二:
一、宗旨
為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并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作為訓練發展的參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進其工作為宗旨,特制定本辦法。
二、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發考核表,至各部門。各部門主管須于春節前io日初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及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管理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管理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績區分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75分:丙等。
同時要注意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限制
1.員工及主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2日以上(不含)。
3.人數限制。
(1)特等。
各單位人數為5人以下,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各單位人數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單位主管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一書”予總經理。
(2)各單位考績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 x 80 = 640分)。但如果該單位主管認為該單位表現極佳,得簽呈總經理核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人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增減分數
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行加減分數,其按下列規定:
1.記大功1次者加5分,記大過1次者減5分。
2.記小功1次者加3分,記小過一次者減3分。
3.嘉獎1次者加1分,申誡1次者減1分。
4。曠工i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考績平均總分數(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獎懲
1,考績特等者,優先予以升遷職位及職務。
2.考績獎金、罰金連同年終獎金發出。
七、申訴
凡個人對單位主管所評定的考績分數不服者,可簽報呈遞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申訴日期限于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后2日內進行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辦理考績的主管人員均應以客觀立場評議,不得詢私。凡經總經理室審查出有違反企業的規定者,該主管記一次小過,呈總經理核備。
九、附則
1。各員工的考績,經總經理復核后,若有批駁者,由總經理室人員返回該考核的主管,重新審慎評核考績分數,再呈批示。
2,固定年終獎金額數,由總經理依年度經營狀況做裁決。
3。本辦法呈交總經理核實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年終考核方案篇三
年即將結束,為了更好地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和不足,為今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我們將進行年的年終考核工作,具體考核事項如下:
一、考核時間:年12月22日-年1月15日
主要時間節點:
1、個人總結編制上報時間為:年12月28日
2、部門總結編制上報時間為:年12月31日
3、各部門內部組織員工年度個人述職時間為:年1月4-5日
4、公司組織各部門負責人述職時間為:年1月11日-12日 5、年年度先進評選時間為:年1月13-15日
二、考核原則:
部門負責人考核部門員工、總裁考核部門/負責人
三、考核計算方式:
1、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員工月度考核平均成績(80%)+部門年終成績(20%)]*80%+年終述職成績(20%)
2、主管的年度考核成績=[員工月度考核平均成績(70%)+部門年終成績(30%)]*80%+年終述職成績(20%)
3、部門經理年度考核成績(非部門負責人)=[員工月度考核平均成績(60%)+部門年終成績(40%)]*80%+年終述職成績(20%)
4、部門負責人(除成本、財務、綜合條線)的績效考核成績(即部門成績)=[部門月度考核平均成績(50%)+年終述職成績(20%)]*70%+總部條線評價(30%)
5、部門負責人(僅限成本、財務、綜合條線)的績效考核成績(即部門成績)=部門月度考核平均成績(30%)+年終述職成績(20%)+總部條線評價(50%)
四、考核相關事項:
1、年終述職時,考評人需為每位述職的人員填寫《年終述職考評表》(以下簡稱考評表)(詳見附件),請考評人按照員工職級選擇相應的表格進行打分,考評表的填寫不能出現空項,如無內容填寫,需在空白處寫“無”。考評表在述職結束后,統一交由綜合管理部備案。
2、所有人員的`年終總結均以部門為單位交綜合管理部留存備案,12月28日員工交給部門,12月31日由部門匯總后交綜合管理部。
3、員工的年終述職,由各部門自行組織,但須提前通知綜合管理部參與;各部門負責人的年終述職,由綜合管理部會同總裁時間統一安排。
請各部門負責人認真對待年度考核,并按照要求的時間上報各項述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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