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高考政策
考作為公開、公平選拔人才的一種制度,歷來為社會所關注,高考加分制度作為促進教育公平的一種方法和手段,在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選拔拔尖人才的作用不可忽視,但是如何完善高考加分制度,真正符合社會對教育的需求,是高考加分制度改革的目標和原動力。快來看看吧,下面是陽光網小編為你整理的北京2017高考政策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北京2017高考政策解讀
2017北京高考政策最新 :不分文理科
自2017年秋季起,開始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自2018年起,落實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推進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自2020年起,調整統一高考科目,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北京市目前也還沒有公布最終的中高考改革方案。但根據2014年公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在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方面,考試范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各地要合理安排課程進度和考試時間,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
高考改革方面,要改革考試科目設置。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北京高考改革方案2017:高考錄取批次二本三本不合并
到目前為止,北京教育考試院還沒有出臺合并二本、三本的相關政策。
本科一、二、三批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
具體投檔辦法為:對同一科類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即所有考生排一個隊列,高分者優先投檔。每個考生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平行志愿的志愿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余額的高校。分數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檔條件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校招生計劃,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平行志愿只進行一輪投檔,平行志愿的多所高校在投檔中只作為一個志愿,只享受一次投檔機會,一旦考生被投檔,即使被退檔,也不能再投到本輪投檔的.其他高校。
北京高考改革之加減分項目
1.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以及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含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制發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等全國性加分項目,此后獲得相關稱號、獎勵、名次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稱號、獎勵、名次的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2.保留“烈士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項目,分值不變。
3.取消“奧賽省級一等獎”、“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項目。保留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及退出部隊現役考生同等條件優先錄取項目。
4.取消“北京市三好學生”、“北京市優秀學生干部”加分項目。
5. 調整“少數民族”加分項目。2015、2016年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投檔,僅適用于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從2017年起,加分考生范圍調整為“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分值5分,也僅適用于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在2016年的高招工作規定中,教育部明確,取消全國性鼓勵加分項目,包括省級優秀學生加分、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加分、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全國科技創新大賽獲獎加分、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等等。高考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
日前,多地教育行政部門相繼公布2017年高考加分及照顧政策,和往年相比,一些地方的政策細則或維持原狀,或有加有減。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體育局、北京市科學技術協會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計〔2015〕11號文件規定,我市高考自2015年起實行新的照顧加分政策。
北京高考照顧加分政策
一、照顧對象及照顧辦法
1
增加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
增加10分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臺灣省籍考生;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3
增加5分
溫馨提示: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的以下獎勵才能享受到高考加分政策。
(1)省級優秀學生;
(2)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項目限定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項)并通過全市統一測試;
(3)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秩序冊、成績單冊);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含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制發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的考生);
(5)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4
少數民族
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該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5
現役軍人子女
下列現役軍人子女考生,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2)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3)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4)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
(5)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6
其他情況
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特別說明:同時符合多項高考加分條件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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