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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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考加分政策
記者從唐山市教育局獲悉,今年中考中,唐山市有10類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顧。各類照顧加分只選擇一項,不累計加分。開虛假優惠照顧證明的,取消加分資格,并降低一個志愿檔次。
普通高中招生優惠加分:
⑴軍人子女中考錄取優惠按照市教育局、市軍分區政治部《唐山市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級中學優惠暫行規定》(政聯[2014]1號)執行。
⑵非軍人烈士子女,照顧20分。
⑶因公犧牲及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顧10分。
⑷農村戶口獨生子女,照顧10分。⑸“四僑考生”(即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本省的子女、僑眷高級知識分子子女)和臺灣省籍青年,照顧10分。
⑹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5分。
⑺初中階段獲得唐山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競賽一、二等獎的考生,照顧5分。
報考普通高中以外的學校除享受上述優惠外,還享受下列優惠加分:
⑻體育全國比賽前6名、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照顧50分
⑼市級體育競賽單項前5名、集體前3名、二級運動員,照顧20分。
⑽省級三好學生、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省級科技發明創造者,照顧10分。
享受照顧的考生,需在5月31日前向學校交驗原始證明、證書和證件,并提供相關復印件。學校必須對享受照顧加分的考生姓名、班級、加分原因等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并公布學校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軍人子女按政聯[2014]1號文件要求,備齊各類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按規定的審批程序于6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處。正常辦理結束后再補辦的各類照顧手續一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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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3月8日)從石家莊市教育局獲悉,為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市招生委員會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取消兩項中考加分項目,2015年3月7日起(即2015年中小學春季開學起),此后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中考加分資格,保留“現役軍人子女”等4個加分項目。
據了解,取消的兩項中考加分項目分別為初中階段高水平運動員加分項目和科技創新加分項目。具體規定為,在初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前六名、省級中學生體育比賽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市級體育競賽單項前五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考生,均不再具備中考加分資格。
2015年3月7日之前獲得初中階段高水平運動員加分資格的考生,經市教育局組織測試認定合格后,考生中考成績總分由增加10分投檔調整為增加5分投檔。
此外,在初中階段參加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學技術協會聯合舉辦的石家莊市中小學科技創新大賽獲得一等獎的學生,不再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2015年3月7日之前獲得該項賽事一等獎的學生按原有加分政策執行。
此次取消兩項中考加分后,石家莊市中考僅保留了四項加分項目,分別為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接受教育的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籍青年及僑眷高知子女;農村戶口獨生子女(在市區參加中考的除外);少數民族考生。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招生委員會加強加分考生資格審核,凡享受優惠加分的考生,一律由招生部門負責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做到“陽光操作”,同時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中考報名、考試和錄取的資格,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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