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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改革
高考加分政策主要是指教育部與各省市的教育主管部門、高校在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中根據考生的民族、思想政治表現、競賽獲獎情況以及對社會的貢獻等情形給考生一定的高考分數優惠與照顧的行為準則。下面是陽光網小編為你整理的高考加分改革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高考加分改革
多地高考改革方案提出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
隨著湖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在日前公布,截至目前,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全國已有24個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出爐。這些省份包括天津、北京、青海、上海、江蘇、浙江、海南、西藏、寧夏、廣西、廣東、甘肅、黑龍江、遼寧、貴州、河北、山東、湖南、四川、江西、吉林、山西、重慶和湖北。
今次出臺高考改革方案的湖北,進一步明確將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高考加分項目。其中,2015年起,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取消部分省屬院校招收當地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調整少數民族考生和農村獨生女加分政策。
針對高考加分政策,2014年底,教育部等五部門曾印發《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
根據意見,從2015年1月1日起,各省(區、市)取消“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科技競賽獲獎者”等全國性加分項目。同時,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加分項目。
這份意見出臺之后,高考加分項目迎來“大瘦身”。已經出臺高考改革方案省份中,大多數省份都提出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一些省份在方案中重申落實教育部等部門的上述規定。
以河北為例,根據河北省高考改革方案,河北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教育部確定取消的全國性加分項目,此后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對已經獲得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采取過渡辦法,加分項目暫時予以保留,降低加分分值,自2018年起全部取消。
多地調整少數民族加分項目 湖北重慶取消農村獨生女加分
具體來看,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4個省份中,一些省份針對少數民族加分政策進行了調整。
江蘇提出,自2016年起,將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策調整為“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加3分投檔”。此前,江蘇規定,少數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報考民族院校的,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報考其他院校的,錄取時可加3分投檔。
北京則提出,從2017年高考起,少數民族考生加分范圍調整為“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中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為5分,僅適用于北京市屬高校招生錄取。
同樣,黑龍江也調整了少數民族考生加分范圍。根據方案,黑龍江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其他少數民族(不含八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作為地方性加分項目過渡3年,2018年取消。
省優學生等6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取消
是否加分將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招委研究決定
根據《意見》規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分別是,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及兩項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包括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兩項)。2015年1月1日后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2015年前已獲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高中學生高考時是否還具備加分資格?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負責人介紹,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學生,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對于仍保留相關學生加分資格的省份,要執行好有關規定:一是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二是要加強資格認定和嚴格管理。特別是對體育特長生項目,體育部門要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核復測,教育部門要按相關標準進行嚴格測試。
◆地方性加分項目大幅減少
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將探索完善
據悉,大幅減少地方性加分項目是這次改革的重點。根據《意見》規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加分項目,相關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規定執行。同時,各省(區、市)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其它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原來沒有的加分項目,各省(區、市)不得新增。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負責人解讀,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一是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二是地方性加分項目的適用范圍與全國性加分項目不同,原則上只適用于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三是有關地方要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
◆烈士子女等5個加分全國性加分項目保留
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將嚴格執行公示
盡管加分項目大幅減少,但《意見》仍保留和完善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分別是:“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在四川省的實施方案中,也將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上述加分政策。然而,根據《意見》提出的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的嚴格要求,四川也將進一步規范和細化信息公示的內容、辦法、程序、時間安排等相關要求。據悉,公示信息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所在中學、加分項目、相關佐證材料,以及審核單位、審核人員名單(包括評委、裁判)等。四川省招生考試機構、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學,也將嚴格按照要求詳實、準確、及時公示考生資格。教育行政部門還將開展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專項檢查。并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回應考生和社會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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