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陜西高考政策
全國各地幾乎都實行了高考改革,那么今年的陜西高考政策會怎么變化呢,下面是陽光網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陜西高考政策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2017陜西高考政策
陜西高考新規定:
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表示,改革的重點是探索依據統一高考成績、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簡單地說就是" 兩依據、一參考"。目的是破解"唯分數論"、"一考定終身"等問題,發揮高考"指揮棒"的正確導向,增加學生的選擇機會,減輕學生的應試壓力,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使高校科學選才。
一線老師:教學或帶來新挑戰
在漢中一所高中多年從事高三教學工作的王老師表示,對于改革考試科目設置的變化是有喜有優。"這樣的設置變化的確是非常好的,孩子們在學習各科知識時會減少對成績的考慮,接受各方面的知識會更加容易,避免了文科學生對理科知識的排斥,理科學生對文科知識的忽略,有利于未來的成長。"
王老師說:"高考的成績由語數外和三門自主選擇科目的成績組成,不得不擔憂地情況是,容易考高分的科目會受到孩子們的追捧,喜歡的科目如果不易考高分會不會逐漸被冷落?"
"這給我們的教學也帶了新的挑戰,如何在新的改革制度下讓孩子們保質地接受知識,教學環境會不會發生變化等都是我們將面臨的問題。"他說。
專家:直面多個老大難問題
這次的改革是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最全面、力度最大、綜合性最強的的改革。陜西師范大學教育學院田建榮教授說,陜西從2001年起采用普通高考"3+X"科目,設置"3+文綜"和"3+理綜",即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加一門文科綜合(含政治、歷史、地理)或一門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生物)。這次的改革是直面了高考文理分科等多個老大難問題。
田建榮說,這次改革的一大亮點是高考總成績改由兩部分組成。"這讓孩子的發展更具多元化,讓‘偏科生’有了更大的選擇,對于人才的培養更具個性化,從根本上改善了‘千校一面’的情況,對有特長的孩子提供了有利的發展空間。"
"我更關注的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改革中提出,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研究提出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他說,這一方面雖然一直在努力,但對于高校自主招生方面還沒有細則,只有同時把高考內容改革和招生錄取配套做好,改革的效果才能更大。
2017陜西高考改革政策
【陜西高考改革最新方案】2017陜西高考改革最新消息 新易盛或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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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以有利于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和培養人才、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為出發點,積極穩妥推進,構建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學合理的考試招生制度,為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1、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推進素質教育。
2、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作為基本價值取向,完善體制、機制,確保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3、促進科學選才。增加學生選擇權,完善監管機制,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實施,提高人才選拔水平。
4、積極穩妥推進。立足實際、整體設計、分步實施,確保各項改革措施平穩過渡。
(三)總體目標。
及時啟動有關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2019年啟動高考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二、主要任務
(一)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組織省內一本批次招生高校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省屬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加大省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統籌力度,在保證落實國家專項計劃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投放比例。在組織實施過程中,要嚴格審核考生報考資格,及時公示相關信息。
2、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行免試劃片入學,100%的公辦小學、90%以上的公辦初中實現劃片免試就近入學。整合公辦學校資源,緩解熱點學校擇校問題。按照“全覆蓋、無盲點、便民利生”的原則合理劃分學區,完善適齡兒童少年登記辦法和招生入學制度,明確新生錄取規則,規范招生程序。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政策,以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為主,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級標準化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統一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取消普通高中“擇校生”。完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政策、規范招生行為、培育辦學特色,實現與公辦學校差異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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