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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迎接省語委檢查評估方案
江蘇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定于20**年對我市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下簡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省語委《關于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意見》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為做好迎評工作,促進我市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健康發展,制訂本方案。
一、評估范圍:
黨政機關、廣播電視、各類學校、新聞出版、公共服務行業和公共設施為檢查評估的重點單位和對象。其中,市、區政府機關、教育行政部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人事、商業、郵電、文化、交通、旅游、火車站、民航站、保險公司和醫院等為必查單位,其它行業和部門(汽車站、碼頭、銀行、影劇院、體育館、博物館、公園等)為抽查單位。
二、評估內容:
評估主要圍繞綜合管理、普及應用普通話、社會用字管理三方面的工作情況進行。總分為260分,其中主管部門考核分為60分、黨政機關考核分為58分、學校考核分為67分、新聞媒體考核分為47分,公共服務行業和公共設施考核分為28分。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年9月-20**年12月)
各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責任單位,特別是各新聞媒體,要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省語委《關于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意見》精神,共同做好宣傳發動工作,使全社會都了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達標內容并增強迎查意識,自覺配合完成達標工作。市語委將組織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同志赴南通、無錫等地實地考察,學習兄弟城市迎評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階段(20**年1月-20**年6月)
1.各責任單位根據評估任務分解表,逐條對照,明確責任,制訂措施,落實整改到位;市、區語委辦負責做好組織、協調、督查、指導工作;
2.各區政府對轄區內的街道、公共場所社會用字進行重點檢查和整改。20**年5月底前,市、區分別完成轄區內街道和公共場所不規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3.各責任單位設立永久性的宣傳標語牌,做好環境布置工作。市語委將在勞動中路設置公益性宣傳廣告牌1塊,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戚墅堰區要在各區政府所在地設置1-2塊永久性公益廣告牌。在常高校、中專校,市區中小學校園要設置"請您說普通話"等提醒牌;必查單位要有"說普通話,用規范字,做文明人"的提醒牌。各區語委辦要建立月報制度。自20**年1月份起,每月5日前將上個月的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語委辦;
4.各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完成自評工作,并于20**年6月20日之前將自查材料(自評小結)和迎評匯報材料報市語委辦。
第三階段--整理申報(20**年7月-20**年9月上旬)
各責任單位按評估標準要素,分類匯總工作臺賬;市語委對各單位報送的臺賬進行審核,并在各責任單位自查的基礎上,組織對有關單位進行重點檢查。期間,將每月召開一次迎評檢查推進會,8月中旬組織全市模擬檢查,在完成整改的基礎上向省語委提出接受檢查評估的書面申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語委主任為組長、語委副主任為副組長、各語委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和有關責任單位負責人參加的迎檢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領導和組織迎評工作;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分層落實責任,組織開展迎查準備工作;
2.各區語委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統籌規劃、協調運作,充分調動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形成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各責任單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時,要加強對所屬單位的督查整改工作。
(二)明確工作責任
1.市、區政府機關大院用語用字及環境布置等工作由市、區機關工委牽頭檢查落實,市、區政府辦公室配合;
2.市、區主要街道的用語用字及環境布置等工作由市城管局牽頭檢查落實,語委、工商、公安、文化、市文明辦等部門配合;
3.在常大中專院校、市直各學校的用語用字及環境布置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牽頭檢查落實;各轄區范圍內學校的用語用字及環境布置等工作,由各區教育局(教育文體局)牽頭檢查落實;
4.市電視臺、XX日報、XX晚報、電臺等新聞單位的用語用字及環境布置,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檢查落實,XX日報社、市廣電局配合;
5.長途車站、火車站、民航站、碼頭及公路收費站等窗口單位的用語用字及環境布置,由市交通局牽頭檢查落實,火車站、民航站等部門配合;
6.出版單位的用語用字及環境布置,由市新聞出版局牽頭檢查落實,相關主管部門配合;
7.服務行業的用語用字及環境布置,由市工商局牽頭檢查落實,市經貿委、城管局、旅游局、文化局、衛生局、園林局等部門配合;
8.市、區語委負責迎評工作的協調工作。
(以上檢查的內容還包括被查單位的迎檢材料準備及檔案資料建設等情況。)
(三)強化社會宣傳
各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強化迎評的社會輿論宣傳,主動積極營造濃郁的迎檢氛圍。要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江蘇省社會用字管理暫行條例》、評估的有關標準要求等有關材料印發到基層單位和學校。新聞媒體要加大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宣傳力度,負責刊播有關迎評工作信息、動態以及迎評方面的標語、口號、公益廣告等,使全體市民都能了解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重大意義,并增強規范用語用字的意識性和自覺性,共同推進我市語言文字規范化的管理水平和社會應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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