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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評優表彰活動方案
一個活動,我們需要方案,這個時候,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五四評優表彰活動方案,我們大家一起閱讀哦!
五四評優表彰活動方案
各學院(課部)團委、研究生團工委、機關團工委、后勤團工委、附屬學校團總支、各學生組織:
青年是祖國的未來,五四是青年的節日。為落實學校第十二次精神,引導廣大青年學生以昂揚向上的精神面貌踏上新征程,濃厚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環境和氛圍,不斷增強團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校團委決定在基層團組織和廣大團員青年中開展“五月的鮮花”20xx年五四評優活動,評選和表彰一批組織建設好、戰斗力強、學風優良的基層團組織和一批思想進步、工作積極、學習優秀、示范作用強的團員青年和共青團干部。為做好本次評優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優項目及名額
(一)集體獎
1、五四紅旗團委(6個);
2、五四紅旗團支部標兵(10個);
3、五四紅旗團支部(67個,含五四紅旗團支部標兵);
4、標兵學生會(5個);
5、十大標兵社團(10個);
(二)個人獎
6、十大杰出青年,授予青年五四獎章(10名);
7、十大標兵學生,授予青年五四獎章(10名);
8、優秀共青團干部(≤500名);
9、優秀共青團員(≤500名);
10、百名好支書/好班長(≤100名);
(三)專項獎
11、“挑戰杯”專項獎,包括優秀組織單位、優秀指導老師、優秀團隊、優秀工作者四個獎項;
12、“我的第三只眼”社會觀察專項獎,包括社會觀察優秀組織獎(5個)、社會觀察優秀巡講人(10人)兩個獎項;
13、大學生志愿服務專項獎,包括大學生優秀志愿服務團隊(10個)、大學生優秀志愿服務項目(5個)、大學生志愿服務優秀指導老師(5人)、大學生志愿服務優秀個人(10人)四個獎項;
14、大學生文化素養培育專項獎,包括話劇《大地之光》排演突出貢獻獎(20人)、“五月的鮮花”全國大中學生文藝匯演突出貢獻獎(15人,含優秀指導老師3人)、社團精品項目優秀指導老師(10人)三個獎項。
二、評優程序和辦法
(一)評優程序:校團委全面負責本次評優工作;各學院(課部)團委、各基層團工委、團總支、各學生組織負責本單位評優工作,評選結果報校團委匯總、審核、公示并最終確定后,呈報學校黨委發文。
(二)評選辦法
1、五四紅旗團委評選,按照中地大(漢)團字[20XX]2號文件通知進行;十大杰出青年評選,按照中地大(漢)團字[20XX]3號文件通知進行。
2、五四紅旗團支部標兵評選,由各學院(課部)團委從本單位推選的`五四紅旗團支部中推薦1個團支部,參加全校五四紅旗團支部標兵公開答辯,評選結果面向全校公示;未獲評五四紅旗團支部標兵的團支部當選為五四紅旗團支部,占學院(課部)的分配名額。
3、五四紅旗團支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百名好支書/好班長評選,由各單位按照分配名額(見附件一),組織申報與初評,并將評選結果上報校團委匯總審核(評選條件見附件二)。
4、十大標兵學生評選,以各學院(課部)團委、校級學生組織為單位,自行組織評選,每單位擇優推薦不多于1名綜合表現優秀且某一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作為“十大標兵學生”候選人,校團委組織評審后確定,本次評選接受自主推薦(評選條件見附件二)。
5、標兵學生會、十大標兵社團評選分別由校學生會、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具體負責,評選結果報校團委匯總。
6、“挑戰杯”專項獎評選由校團委科技實踐部具體負責,“我的第三只眼”社會觀察專項獎評選由校團委組織部具體負責,大學生志愿服務專項獎評選由校志愿者協會具體負責,大學生文化素養培育專項獎評選由大學生藝術教育基地、社團聯合會具體負責,評選結果報校團委匯總。
三、表彰與獎勵
1、召開全校表彰大會,以學校名義對獲評集體與個人進行表彰。
2、獲評集體頒發獎金和獎牌,獲評個人頒發榮譽證書或獎金,并填寫登記表歸入檔案。
3、校級五四紅旗團支部標兵獎勵標準為500元/團支部,校級五四紅旗團支部獎勵標準為300元/團支部,標兵學生會、十大標兵社團獎勵標準為400元/集體。
4、十大標兵學生獎勵標準為1000元/人,百名好支書/好班長獎勵標準為200元/人,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以精神獎勵為主。
5、“我的第三只眼”社會觀察優秀組織獎、大學生優秀志愿服務團隊獎勵標準為300元/集體,“我的第三只眼”社會觀察優秀巡講人、大學生優秀志愿服務個人獎勵標準為200元/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學院(課部)團委、團工委、團總支和學生組織要高度重視此次評優工作,安排專人負責,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開展。
2、評選工作應廣泛征求、聽取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使評比結果體現廣大學生的共同意愿,真正達到褒獎先進、追求卓越的目的。
3、各學院(課部)團委、團工委、團總支和學生組織要嚴格執行評選標準和核定名額,保質保量做好評選各項工作,不得弄虛作假。
4、各學院(課部)團委、團工委、團總支和學生組織要加大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事跡宣傳力度,真正達到樹立榜樣、發揮示范的作用。
5、時間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各學院、單位、學生組織評審時間為3月7日-4月4日(上報截止時間為4月4日17:00),學校匯總審核時間為4月8日-4月20日,表彰時間另行通知。請規范填寫、按時提交各獎項申報表與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各獎項申報表在校團委網站下載。申請個人獎項須提交紙質檔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集體獎項除提交紙質檔申請表外,附帶事跡材料字數限定在1500-2000字以內,不提倡團支部花費高成本制作匯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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