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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轉學學籍怎么辦
學籍是學生作為該校學生證明,所以轉學的時候還要轉學籍。小編整理了中學生轉學程序,供參考。
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和改革學校管理,大面積提高教育質量,制定《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規(guī)定》。
二、新生入學
第二條初中畢業(yè)生經升學考試合格,并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后,即取得學籍。
第三條新生應按時到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xù)。開學后兩周內不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xù)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且下一年不得報名參加升學考試;如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辦理入學手續(xù)者,必須在開學后兩周內持有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延期辦理入學手續(xù)。
第四條學校不準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新生。新生入學后,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其學籍:偽造有關證件冒名頂替者;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其他學校在籍學生;同級學校已經畢業(yè)的學生。第五條新生入學后,按市建立統(tǒng)一學號,直到畢業(yè)。學生在休學、復學后以及在本市范圍轉者,學號保持不變。
學號共九位數(shù),一、二位為入學年度,三、四位為縣、市、區(qū)代號,五、六位為學校代號,七、八、九位為學生代號。學生跨省、市轉學的,轉出學校即注銷其學號。在省內跨市轉學的,由轉入學校為其建立新學號,并注明該生為轉學學生。注銷和新建學號,都必須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學生按每班四十五人編班為宜,并按規(guī)定建立學籍卡和學生檔案。新生入學后,學生花名冊連同學號一式三份,一份留學校,兩份報教育主管部門。
三、轉學
第六條學生不準任意轉學。全家戶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縣遷移的學生可準予轉學。
第七條學生轉學由本人或家長向轉出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查后,報教育主管部門批準,開出全省統(tǒng)一的轉學證明。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學生持轉學證明、家長調動工作證明、戶籍遷移證明以及會考成績單和平時成績報告單,到轉入學校的教育主管部門辦理入學手續(xù)。
入學手續(xù)一般在開學后兩周內辦好。會考成績單由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加蓋公章后有效。學生檔案由轉出學校在一月內交轉入學校。學生休學期間以及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
第八條重點高中一般不接收轉學生,在學額許可的情況下,可以接收同級重點高中的轉學生,便須經必要的摸底測驗,合格者方可轉入。
第九條學校不得拒收當?shù)亟逃鞴懿块T安排的正常轉學生,也不得接收沒有正常轉學手續(xù)的學生。學生轉學必須轉入與原校就讀時相同的年級,轉入低于原校的年級者,取消其學籍。 普通高中與職業(yè)高中的學生不互相轉學。
學籍轉學程序一、目前全國學籍系統(tǒng)正在建設中,跨省轉學尚不能進行。請家長與當?shù)亟逃块T聯(lián)系上學事宜。我們將為你保留學籍,等到全國學籍系統(tǒng)能互聯(lián)互通后再給你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轉學程序:接收學校發(fā)出轉學申請----接收學校主管部門審批同意------轉出學校審批同意-----轉出學校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三、省內跨市轉學:1、需攜帶外地市戶口原件和復印件。2、接收學校、轉出學校及主管部門同意并蓋章的轉學證明信。3、在國家學籍網上轉學申請程序到了市教育局。4、辦理時間:每月的第二周的周二辦理。
四、縣內轉學:1、需攜帶學生及家長戶口原件和復印件。2、接收學校、轉出學校同意并蓋章的轉學證明信。3、在國家學籍網上轉學申請程序到了縣教育局。4、各學校一律不準接受沒有轉學手續(xù)的學生,縣直學校不得超出班容量,否則一切后果將由學校承擔。5、辦理時間: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或學期末最后一個月。
五、轉學必須在同一年級內轉學,義務教育階段不允許留級。一年級新生不允許轉學。六、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凡涉及市直屬學校轉往各縣市區(qū)學校的學生,我們學校同意轉出,我這隨著就批了,不要讓家長來市教育局找我審批.若有沒及時批的請各縣教育局的直屬學校學籍管理員給我聯(lián)系.不準讓家長來市局崔辦審批業(yè)務.
全縣所有學校請關注:以后規(guī)范轉學程序,市局擬在時間上予以規(guī)范,轉學應在開學的第一個月完成”中間沒有特殊情況不辦理。跨縣轉出的,每個月第一周的周二和第二周的周二是辦理時間,其他時間不辦理。以避免出現(xiàn)各種家長不理解造成的矛盾。
各單位學籍管理員有義務向家長和打算轉學的家長做好宣傳及解釋工作,符合轉學條件的說明轉學流程及提供的'材料,拿全材料才能同意蓋章,否則,隨便蓋章負責人,不能隨便接受學生,符合條件學生接收,先辦好學籍轉學再讓學生來校就讀,一定保證“學籍在人在、人在學籍在”,堅決不能接受無學籍學生,否則學校負責。這是市基教科領導定的時間,以后所有學校辦理轉學嚴格按照執(zhí)行,如果某學校出現(xiàn)不規(guī)范操作引起的問題,學籍管理員負責,一定向各學校和校長傳達到。
辦理義務教育階段轉學需要哪些程序?我市義務教育階段轉學由各區(qū)教育部門主要負責,各區(qū)情況略有不同,詳見各區(qū)教育局具體規(guī)定。基本條件需按照《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辦理:學生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學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學生家長到學生現(xiàn)就讀學校提出轉學要求,學校根據(jù)家長要求開具《轉學聯(lián)系函》。
(二)家長憑《轉學聯(lián)系函》向轉入地縣(區(qū))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
(三)轉入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符合條件的學生發(fā)《學生轉學函》和《轉學注冊通知書》。
(四)學生家長憑《學生轉學函》到學生原就讀學校辦理轉出手續(xù),憑《轉學注冊通知書》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注冊手續(xù)。
(五)轉學學生入學注冊時間原則上與新學期其他學生入學時間相同。轉出手續(xù)一般應在開學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
畢業(yè)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
申請普通高中轉學有哪些注意事項,需辦理哪些手序?
《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guī)定:
(一)學生因家庭遷移,或有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學時,可憑戶口遷移證和有關證明向原校申請轉學。
(二)凡轉學的學生,由本人持原校發(fā)給的轉學證明,直接與擬轉入學校聯(lián)系,取得轉入學校同意并經考試合格,即可辦理轉學手續(xù)。
(三)轉學學生的檔案和學籍表,由原校轉給轉入學校。轉學一般應在寒暑假期間辦理。學生轉學以學校性質相同、年級相銜接為原則。
(四)原則上高一上學期和高三下學期,以及學生在休學和受處分期間一般不予轉學,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沒有正常轉學手續(xù)和沒有學籍的學生。
學生跨省轉學需要如何配合學校做好全國學籍系統(tǒng)的相關銜接?
跨省轉學需按教育部《關于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做好跨省轉學等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家長需按規(guī)定完成學生紙質轉學材料蓋章審批后,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姓名、身份證號和國家系統(tǒng)學籍號三個關鍵字段。具體操作和業(yè)務流程可以向我市就讀學校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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