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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范文
廣大市民朋友們:
藍天之下,是我們共同的生活家園;碧水青,需要我們一起悉心守護;保護生態環境,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
近年,市、區兩級多措并舉、不遺余力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明顯成效,“藍天常有”不再是夢。但春節期間,如果固守舊習,大量燃放煙花爆竹,就會造成新的大氣污染,引起環境質量惡化,讓多年的努力付之東流,這一定不是我們想看到的,我們決不能成為新的污染制造者。為落實市、區關于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保護大氣環境,保障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過一個綠色祥和的春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向廣大市民朋友們發出如下倡議:
1從我做起明過節。從自身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黨員干部帶頭抵制。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帶動親屬和身邊人員積極響應倡議,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中小學生積極倡議。廣大中小學生要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在春節期間不讓家長購買煙花爆竹,不燃放煙花爆竹,對燃放煙花爆竹說“不”。同時,積極主動做好家長和鄰居的工作,請求他們移風易俗、不燃放煙花爆竹。
4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市直、中省駐平各單位,崆峒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以及各類學校要加強對廣大市民、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和管理,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同時,通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形成濃厚的禁放氛圍。
暢通舉報嚴格執法。對燃放、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要及時勸阻、舉報,配合執法部門予以查處,共同堅決抵制,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市民朋友們,辭舊歲不需漫天煙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開。遠離煙花爆竹吧,讓我們的生活多一些綠色,讓美麗的崆峒少一縷塵埃。當你舉目一方藍天、遠眺一帶青、俯瞰一泓碧水,一定會感謝現在自己所做的決定。我們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氣會更清新,天空會更蔚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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