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集合15篇)
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證明吧,證明是證明某個事實的一類文書。大家知道證明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
(協商一致由勞動者提出 樣本)
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 ,工作崗位:
你自_____年__月__日到本單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年
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現因你本人提出申請,經雙方協
商一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同意于____年__月_
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2
解 除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身份證號 ,
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 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元人民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3
本單位與職工______所簽訂勞動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終止)。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送達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單位章)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4
茲有本單位員工xx,性別xx,身份證號xx,因□員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嚴重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員工簽字:xxx(用人單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5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類型為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工作崗位為 ,勞動合同起止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起于 年 月 日,共 年 個月。因(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2) ,(3)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規定,本單位于 年 月 日終止(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6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止。現因 :
(1)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2) 合同期滿終止;
(3) 辭職
(4) 辭退
(5) 其他: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本單位自 年 月 日起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主動提出解除雙方于______年___ 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自______年___ 月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_____年___ 月___日,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 ),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8
xxx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終止勞動合同。該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9
茲有本單位員工xx,性別x,身份證號xx,因xx員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xx員工嚴重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員工簽字:xx(用人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0
xxxx:
你好!茲有本單位xxx同事,于xxxx年xx月xx日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現因xxxxxxx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xxxx條xx款,自xxxx年xx月xx日起與xxx同事勞動合同。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1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用人單位名稱: 地
址:
聯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在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 解除原因(打√)
□勞動者單方解除 □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39條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40條解除
□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 □個人原因
□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38條解除 協商一致解除:□單位原因
單位名稱(蓋章) 月
簽收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2
茲有本單位職工xx,性別xx,年齡xx,工作崗位xx,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xx,現住址xxxxx。
勞動合同期限為xx年,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或xxxxx )。
因xxxxxx,根據《勞動合同法》第xx條第xx款第xxxx項規定,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因xxxxxx,根據《勞動合同法》第xx條第xx款第xxxx規定,該職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為20xx年xx月xx日。
該職工本單位工作年限為xx年xx個月,發給xx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xxxx。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勞動者簽名(蓋章)
20 20xx年xx月xx日20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3
茲有______同事,性別:______年齡: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被我單位錄用,從事______工作。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個人原因自動離職終止(解除)合同,特此證明。
合同鑒證編號: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4
________同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___條_______款,自 年 月 日起與______同事勞動合同。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5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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