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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啊我真的愛他愛情隨筆
那時候啊,我真的愛他
記得剛剛遇到他的時候,天空很藍,陽光正好,一切都剛剛好。
想起初遇時他的笑,明亮狡黠,像極了一只小狐貍。他笑著讓我猜他的名字,然后毫不客氣的嘲笑語文學霸的我不認得他的名字。我賭氣不理他,覺得這人有病吧,起個名字都那么難寫。可是我,還是很喜歡他的名字,讀起來真的很好聽。我偷偷叫他的名字,沒想過讓他聽見,他卻不知何時從我身后出現,問我什么事。那個下午夕陽真美,照紅了所有瞬間。
他要我叫他哥哥,我從來不肯,我承認他是哥哥,卻從未在他面前稱呼過他一聲哥哥。其實不是不愿意,只是喜歡喊他的名字,一遍一遍,他也好脾氣的答應,一遍一遍。日子就這樣過去,我們關系越來越好,我可以陪他喝酒打架打游戲,他也可以陪我談論詩書辭賦琴棋畫。
那時侯的我們,相信彼此永遠不會走散了,我們那樣堅定,以至于從不在乎吵架。記得又一次吵架之后他問我為什么我們老是吵架呢,我說,因為我們可以和好啊。彼時的我,說的那么理所應當。他也覺得是這樣,所以很同意我的看法。
喜歡他,是我最不可思議卻又最理所應當的事。你看吧,他會在夜晚送我回家,然后重新折返去他家,嗯,我和他的家,是兩個方向。他會在我胃疼時去給我買藥,會在元旦時陪我走過長街,夜晚一點半的時候,我們還在昏暗的路燈下走著。不急不緩,仿佛歲月本該就是這樣子的。走過長長的街,走過長長的夜,我以為那就是一輩子,可時至今日我才知道,一輩子太遙遠,而我們走過的日子,太過短暫。
冬天的早晨,冷的人覺得不如冬眠吧。可是我和他,出現在體育場,是啊,我們在打籃球。運球,起跳,投籃,我凍的瑟瑟發抖,他面無異色的脫下的外套,讓我穿上,我不要,他說他打籃球很熱的,這個傻瓜,明明那么冷啊。他鼻尖凍得發紅,嘴唇微微顫抖,卻是我見過,最好的樣子。
我那個初戀男友打了我的現任男朋友,我告訴他的時候,他淡淡說嗯。我卻又告訴他,我的初戀在那么多人面前說我賤,我清楚的看到,他的眼神寒冷了不少。第二天中午,我在學校門口看到他,他就那樣站著,帶著些傲然的樣子。他是我的神,強大而無所不能。他送我的初戀去了醫院,然后送我回家,說下午別遲到。那時侯少女帶著崇拜的目光看他,覺得他很厲害,是啊,我的哥哥,怎么能不厲害呢。然而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自他走后,再也不會有人那樣為我大打出手。畢竟因為我也不會,不會待每一個人都像對他一樣好,這就是了吧。
我們一如既往的吵架,和好,喝酒,寫詩,上課,去補習班,回家,遛大街……時光啊,就這樣流逝。
我把喜歡小心收藏,不肯露出半點破綻,我想這樣子,我們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哪怕是以朋友的名義,哪怕是以妹妹的身份。那個知道我心意的閨蜜,在某個下午約我和他去喝咖啡,我不知道我去送菜單的時候發生了什么,我只知道當我踏上樓梯時,聽見我的那個閨蜜啊,對他說她是真的喜歡他。他禮貌的拒絕,她泫然欲泣。我摔了餐盤,對她吼,他拉我坐下,說沒有的事。后來閨蜜走了,我一杯一杯的喝著酒,他也不勸我,只是陪我喝,在我快要吐的時候搶過酒杯一飲而盡。他不許我再喝,他一個人喝。我哭著對他吼,說我愛他,為什么他不懂,為什么。他沒有說話,只是緊緊抱住我,緊緊抱住。我多想時間啊,就停留在那個時候。他松開我,問我要不要和他在一起,我說不要,我眼神堅定的說不要。他似乎有些詫異,但又有些了然。我只是見慣了離別,所以清楚的知道,短暫的在一起,換來的不過是此生不相見。
暗戀是成功的啞劇,說出來就成了悲劇。豪邁如我,從未真心喜歡過一個人;灑脫如我,得不到的從來不強求。我們一如既往的去做一切正常的事,對于那天的事閉口不提。只是在提起感情的時候,會尷尬。有女孩子向她表白的時候裝的無所謂,轉身卻淚濕,我不理他,他懂,所以他不會跟任何女孩子在一起。所有人都以為我們是合適的,只有我知道,不是的。他愛一個人,一如我愛他一般,那個女孩子的名字啊,牢牢的刻在他的心上。他們曾經在一起過,一百三十七天二十個小時,他記得那么清楚,我便也記得很清楚。我希望陪他的日子,可以比這個時間久遠。只是我忘了,感情是不分時間長短的。它是由人生的出場順序決定的。如果有來世,我一定要比他早出生,然后堵在他家門口,讓他一輩子,也不要遇到別人。
再后來,他呢?他去了別的地方,離這個小城不遠,一個小時的車程。他走的時候,我沒有去送他,他也沒有告訴我,我們都是害怕離別的人,不如不見,不如想念。
他去的那個地方,是體校,就是那種會讓人累的半死不活的地方。可我也知道,那個小城,有個姑娘,在等他。是啊,他心愛的姑娘在等他,他心心念念的姑娘啊,會和他好好在一起,此生都不分離吧。我是知道那個女孩子的,那個溫柔的長發女孩子,雖然我也是長發,卻總是高高束起。那個說話甜美的女孩子,不像我,只會陪他打籃球,投出精準的三分球;只會陪他喝酒,喝到口齒不清,她一定很美好,才配得上才貌雙全的你。我不恨她,我沒有理由去恨她,我會感謝她,感謝她陪著我最愛的人,讓他一生幸福。就讓你的天使,來代替我陪著我的天使,可好?
再見時是九個月后,在我的學校門口,他手里拿著籃球,在等人。可他等的不是我,他在等他的兄弟。我記得以前的時候,他等的人,從來都是我吧。哦,我忘了,那時侯,我也是他最好的朋友,嗯,最好的兄弟。他的兄弟沒有見到他,我卻看到了,這是不是,也算是一種緣分啊,如果這也是的話,我們之間的緣分,真的是好巧。
你看吧,時隔九月,我還是一眼認出了他。我們久久的沉默,我們對視,我平靜的和他對視,沒有眼淚流出來,也沒有撕心裂肺的哭,怎么我們也沒有吵架呢?我們不是應該狠狠的吵一架,然后我負氣離開,你來追我嗎?我卻只是想和他說話,說句好久不見,可是也沒有好久不見,才九個月而已;說句你回來了,廢話,人都站在這里了;說句還好吧,當然,沒病沒災。我從不知道終有一天,我們會無話可說。那個曾經的我和他呢,那個一根棒棒糖都能扯到世界大戰的我們呢?再也回不來了吧。
末了,他開口說,早點回去吧,很遲了。是啊,冬天的九點鐘,是很遲了。那么,九個月后才出現的你,也遲了。但你不是應該送我回家的嗎?我想這樣問他,但終究沒有問,我知道的,我沒有資格這樣說的。那么至少,你不是應該給我披件衣服么,你沒看到我的校服,很單薄嗎?可是我沒有說,我沒有資格的,我知道。所以我只是看著他,也只是想看著他,讓我再多看一會兒,好讓余生牢牢銘記。
他轉身離開,我就跟著他,就像以前一樣。只是以前,他會牽著我的手。我想跟著他,我不想把他弄丟了,我再也不想把他弄丟了。就讓我陪著你,走過這漫漫黑夜,只有這黑夜。黎明來臨時,就讓那個明媚的女孩子去陪你,好不好?他回頭,看著我,平靜的眼眸里不復以往的溫柔,也沒有冷漠,他只是平靜的看著我,說,把我忘了吧。我不出聲,看著他的目光,轉身離開,既然不能陪你度過黑夜,就讓你再目送我離開一次吧,就像那時候一樣,等我走出你的視線你再離開。我沒有說話,沒有挽留,沒有哭鬧,沒有撒嬌。我知道,這些事情,以后的也我再不會對別人做了。
我轉身時那旁邊的咖啡店有音樂響起,是薛之謙在唱,你還要我怎樣。溫柔的聲音傳來,我那樣平靜,卻在這一刻,淚雨傾盆。我沒有回頭去看,去看他是否還在。我想,給自己留最后一點念想吧,讓我覺得,曾經,他也對我,有過喜歡。他在燈火處,看著我轉身,看著我離開,既然沒法陪你度過漫長歲月,那么此生所有的顛沛流離,都由我來承擔。如果你能記起我,就記起我任性的樣子吧,你說過,你是喜歡我任性的。
最后的最后,他喚一聲妹妹,我轉身走入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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