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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學專業介紹
民商法學專業介紹1
民商法學專業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學科門類:法學 一級學科:法學
二級學科:民商法學 二級學科代碼:030105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創新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法律人才。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從事科學研究、基礎理論、系統的專門知識和較強的實踐應用能力,至少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具有獨立分析處理較復雜法律問題的素質和繼續深造從事科學研究的潛力。教學工作或獨立擔負專業實踐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民法學理論與實務研究
主要研究民法學的體系及調整對象、民事主體制度、民事行為及代理制度、時效制度、物權制度、債權制度、親屬權制度、民事責任制度。其特色是從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的角度對我國民事活動中出現的重點、熱點問題進行研究。
2.商法理論與實務研究
主要研究商法學的體系及調整對象、商法的'原則和調整手段、商事主體制度、商事權利制度、企業社會責任制度及公司、證券、票據、保險、破產、海商、信托等基本商事制度。其特色是從商法學角度針對我國企業經營活動中的重點和熱點問題進行研究。
3.知識產權法理論與實務研究
主要研究知識產權法學體系, 從理論上探討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內容;結合我國的立法、司法實際,專題討論難點、熱點問題。引導學生進行基礎的理論研究,提高學生利用知識產權法學原理和有關具體規定,解決實際中存在的問題。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將理論與實務緊密聯系,培養學生理論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為知識經濟時代的今天,培養社會急需的知識產權法學方面的專業人才。
三、學制
三年
四、應修學分
所修課程總學分不限,但不得少于32學分。學分組成為:
1.公共基礎課程:8學分
2.學科基礎課程:8學分
3.專業主干課程:8學分
4.專業選修課程:8-9學分
在完成課程學習的同時,還需獲得必修環節2學分。
在完成以上規定學分的基礎上,研究生還可在導師指導下選修校內其它院、系開設的有關課程。
五、課程設置
1.課程設置
本專業課程分學位必修課和非學位選修課。其中學位必修課(含公共基礎課、學科基礎課、專業主干課三類)共計24學分,非學位選修課程在導師指導下選擇教學計劃所列的選修課應不少于8學分。
2.補修課程
同等學歷和跨專業錄取的研究生須在導師指導下補修相應專業本科主干課程2-3門,并考核合格。不計學分。
六、必修環節
1.學術講座(1學分)
碩士生在校期間必須參加至少20場由研究生部和院(系)組織的專題講座、學術報告或研究生論壇。
2.專業實踐、文獻閱讀(1分)
研究生應在導師指導下進行專業實踐、文獻閱讀。
文獻閱讀:要求撰寫讀書報告,每學期要求至少一篇以上,每篇1萬字以上。讀書報告(4篇以上)經導師審閱成績合格后計1學分。
專業實踐:學生到實習單位從事本學科專業領域的實際業務實踐,累計實踐時間不少于3個月,須經導師同意,并提供相關證明和接收單位鑒定。
七、考核方式
培養計劃中所有課程和必修環節均要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后方能取得學分。研究生課程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方式,學生選修的學位課一律閉卷考試,非學位課程可采用考試或考查方式。
研究生課程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評定,60分為合格。課程考核成績由平時成績和期末成績組成,平時成績占30%,期末成績占70%。平時成績考核可采取平時測驗、讀書報告、作業成績、課堂討論等方式進行。社會科學類各專業的平時成績必須包含小論文的成績。
必修課考試不合格須申請隨下一年級重修,不單獨進行補考;選修課不合格允許隨下一年級重考或經導師同意改選課程。
重修或重考合格的課程可以取得學分, 經重修或重考仍不合格者, 不能參加學位論文答辯。
研究生在修滿規定課程學分后必須參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科目包括三項:英語、專業理論、專業,分三張試卷分別考試。
八、學位論文
1、論文準備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盡早開始,論文課題應在入學一年內確定,并按時制定論文工作計劃。該計劃包括論文開題報告的安排、進行方式、論文各階段的主要內容、要求和完成時間等。
2、研究生在申請學位時,應提交反映本人學術水平的科研成果。具體要求;研究生研究課題應符合本專業的研究方向,至于跨專業、跨學科的研究課題,也必須與相關領域直接相關。相關要求詳見《北京工商大學關于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的實施細則》
3、碩士學位論文的具體要求及有關論文答辯事宜,按北京工商大學關于研
究生培養與學位授予的有關文件執行。
4、碩士學位論文對所研究的課題要有新的見解或創新。
5、研究生修滿規定學分且成績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請碩士學位。
九、授予學位:法學碩士學位
民商法學專業介紹2
民商法學是研究民商法及其發展規律的法學學科,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發展規律為研究對象的科學。它主要包括民法學、商事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婚姻家庭法學、勞動法學和社會保障法學。它是一門具有悠久歷史、最富于學理性和實踐性的實用法學,是保障公民民事權利,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在發展民主、保障人權、繁榮經濟、促進社會進步中占有重要地位,起著巨大作用。民商法學通過對民商法理論和各種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為我國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師實務提供法律理論指導,為改革開放、現代化建設、法制國家建設實踐服務。
1、民商法學專業研究方向
各招生單位研究方向和科目不同,在此以社科院院為例:
01親屬法
02物權法、合同法
03民法總論、物權法
04民法總論
2、民商法學專業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需要,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和法律實務能力的法學專門人才。具體要求是:掌握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熟悉我國民商事立法體系;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能本專業的外文資料;掌握解釋適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獨立分析、處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商法理論研究、教學、立法、司法和法律實務。
3、民商法學方向與前景分析
民商法學專業就業方向
民商法學專業是朝陽學科,從社會需要來看是大有發展前景的。從就業現狀來看,他們擁有扎實的專業基礎,能夠在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服務工作。
就業方向非常廣泛,做警官、檢察官、法官、行政機關;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務;做律師;到高校做法學教師;到研究所做法學研究者都是不錯的選擇。同時,它還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學生在充分學好本專業理論知識的情況下,還要深入生活,參加各種實踐活動,如到公、檢、法機關以及律師事務所等,實務操作,獲得一些,并檢驗理論知識的正確性。
民商法學專業就業前景
(一)社會需求大
隨著國家經濟、科技和社會的發展,我國法制建設也處在一個迅速發展和逐步完善的時期,特別是我國“入世”以來,社會對法律專門人才的.需求急劇增加,各經濟組織、律師事務所對法律專門人才的需求尤為突出。
(二)與生活密切相關
民商法學涉及的范圍非常廣泛,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比如,做生意簽訂合同要懂合同法,與工作單位發生糾紛要懂勞動法。另外,像研究婚姻家庭問題的婚姻家庭法學、研究社會問題的社會法學、研究公司之間關系的商法學等,都在民商法學的研究范圍之內。學習民商法學,還能夠了解為何要制定法律,并學習如何依法處理事件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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