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改革方案
在近幾年的高考改革大潮中,北京高考怎么改革? 北京高考改革對高考影響呢??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北京高考改革方案內容,希望能夠給予你幫助。
北京高考改革方案
昨日,北京新高考方案正式對外發布。從2020年開始,北京高考將實施“3+3”制度,文理不分科,除了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必考科目之外,學生可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但是高考兩天,將只考語、數、外3門必考科目,3門自選科目將按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進行,考分計入高考成績。
考生自主選擇3門高考科目
根據《北京市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高考科目將發生重大的調整變化,將完全打破現今高中文理分科的局面。從2020年起,報考普通本科院校考生的高考成績,將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必考科目的成績與3門選考科目的成績構成,即實行“3+3”高考模式。
3門選考科目,指的是考生可以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這六大科目中任選3科,作為自己的高考科目。按照這一科目改革方案,學生將有20種科目組合選擇的可能,可以文理科目自由混合。這也意味著,未來高中將不再分文理,有3個科目的選擇權交給學生。
雖然科目有大的改革調整,但高考總分仍保持750分不變。其中,語文、數學、外語3門必考科目,每科的滿分仍為150分,總分450分;選考的3門科目,每科的滿分均為100分,因此高考總分的滿分值仍為750分。
高考兩天只考語數外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新高考設“3+3”六大科目,但僅有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作為統一高考科目,在高考兩天進行,自選科目將采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的方式,在高中三年期間進行。
何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此次高考改革方案中提出,從明年開始,將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設定的所有科目都列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藝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13個科目。
13個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將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種。合格性考試科目,要求每門必須達到合格,才能取得高中畢業資格;等級性考試科目的成績,則可作為高考成績。13門學業考試科目中,只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同時設為合格性和等級性考試,試卷將由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閱卷;其余7門均只設合格性考試,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雖然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也設入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范圍內,但是由于語、數、外為統一的高考科目,因此考生可以用這三科的高考成績作為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認定依據,不用再進行合格性考試。
提前發布“選考科目”范圍
按照高考“3+3”改革方案的實施時間,即2020年參加高考的考生將成為第一波經歷新高考的學生,也就是現初二學生。雖然在新高考“3+3”的模式下可以自主組合選擇3門科目,但是考生在確定科目前,還需要注意高校對選考科目的要求。
北京考試招生改革實施方案指出,高等院校可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專業(類)自主提出選考科目范圍,但最多不得超過3門。考生只需滿足高校選考科目中的任何一門,即可視為“符合報考條件”。
對選考科目有要求的高校,必須提前向社會公布;對于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高等院校,考生在報考該校時,則無科目限制。
影響
學校:“3+3”新高考模式下 “走班”將成為必然
對于高考“3+3”的改革方案,不少校長及老師表示看好,認為是對學生的一大利好,“不是所有學生各科都強的,你十個手指頭伸出來還不一般齊呢,總有強的和不強的科目。2020年將實施的高考改革,歸根結底就是要讓教育由‘追求分’轉向‘培養人’。”35中校長朱建民表示。
雖然高考改革2020年才開始實施,但是在高考改革指揮棒的牽引下,未來學校的教學模式也將發生很大的挑戰與變革。朱建民校長認為,未來走班和分層教學將是學校發展的必然趨勢,35中也已率先啟動走班教學的新模式,“過去的課程是,所有的人都上一樣的課,但現在的改革讓學生有了自主選擇科目和課程的權利,自己來做排列組合,每個人都會有一張不一樣的課表。”
和朱建民校長的觀點相似,不少老師也表示高中階段的教學模式和課程安排都將在改革指揮棒下發生一些新的變革,以為學生們新的高考形式做最有力的支撐。
北京報名條件
(一)報名須符合以下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或符合《2016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京招考委〔2015〕21號)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關政策說明
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我市集體戶口的學生,除下列情況可在限定范圍內報名外,其他情況不得報名:體育類中專校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考試;藝術類中專校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只能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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