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高考新政策2017
高考戶籍制和分省配額制是我國高考制度的兩大顯著特征。高考移民與異地高考是基于相同的制度背景,由不同的條件催化而產生的現象。下面是陽光網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異地高考新政策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7年異地高考政策正式出臺
導語:黑龍江2017年高招報名工作正式開始。近期,全國多個省份相繼公布了2017年高考報名時間,其中,北京、遼寧等省份集中在11月份。值得一提的是,針對隨遷子女的高考報名門檻,各地也明確了相關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僅供參考,更多相關的知識,請關注CNFLA學習網!
此前,2014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就明確,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今年3月,教育部、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出臺多項措施和要求,對新形勢下打擊投機性的“高考移民”做了明確部署。
多地要求父母合法職業、穩定住所
雖然各地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的門檻各有不同,不過,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梳理發現,北京、遼寧等多個省份均針對學生學籍以及父母合法職業、穩定住所(租賃)做出規定。
諸如,黑龍江規定,非本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考報名,須具有本省高中學籍且高級中學階段在本省連續實際就讀3年以上,父母在本省有合法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遼寧也規定:在我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歷(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初始注冊學籍)。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北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只能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相較其他省份,北京的規定更為嚴格。根據《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通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只能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日前發布的《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規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符合5項條件可以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5項條件分別為:
——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有效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
——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住所。
——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
廣東異地高考政策出臺
廣東省異地高考政策正式向社會公布,廣東從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隨遷子女就地升學考試,2014年起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廣東借考,2016年起可在廣東參加錄取。作為異地高考的重要配套政策,各地市異地中考政策將于2013年3月底前出臺。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廣東的“異地高考”政策將分三步實施
第一步,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我省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不受入戶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我省入戶地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第二步,2014年起,經縣(市、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我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我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并可與我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新辦法
而最新《辦法》與“三步走”內容一致,實施時間、所設條件相比都沒有變化。
在最新《辦法》“第三步”的條件闡述中,仍然規定:符合參加高考升學考試準入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在廣東省參加高考的,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不過,《辦法》對“隨遷子女在父母就業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表述略作修改,加上“或”字,改為“隨遷子女在父親或母親就業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而《辦法》在其他相關條文中,相關稱謂也表述為“父親或母親”,使條件闡述更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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