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基礎會計學復習筆記
自考基礎會計學復習筆記1
一、設置會計科目的意義
會計科目:對會計對象具體內容及會計要素進一步分類核算的項目。為了全面系統地反映和監督各項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分門別類地為經濟管理提供會計核算資料,就需要設置會計科目。
設置會計科目應當遵循的原則:
1. 全面反映會計對象的內容。
2. 設置會計項目既要滿足對外報告的要求又要符合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3. 設置會計科目,既要適應經濟業務發展的需要,又要保持相對穩定。
4. 設置會計科目,還要做到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
5. 會計科目要簡明、適用,并要分類、編號。
二、會計科目的內容和級次
(一)會計科目的內容。
會計科目的內容:是指在制定會計制度時,要規定會計科目反映的經濟內容和登記方法。
這些科目按反映的經濟內容可以會為五類:
一、資產類。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它應收款、材料采購、材料、產成品、待攤費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待處理財產損益。
二、負債類。包括以下科目:短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其它應付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交稅金、應付利潤、預提費用、長期借款。
三、所有者權益類。包括以下科目: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本年利潤、利潤分配。
四、成本類。包括:生產成本和制造費用兩個科目。
五、損益類。損益類包括的科目有: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這里既包括收入類科目也包括費用類科目,之所以把這兩類科目合并為損益類科目,是因為這兩類科目核算的內容都與損益的計算相關。
(二)會計科目的級次。
會計科目的級次要體現會計信息的不同詳細程度。
一般情況下:會計科目的級次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1)總分類科目:這是對會計對象不同經濟內容所作的總括分類。
(2)明細分類科目:這是對總分類科目所含內容所作的進一步分類,它是反映核算指標詳細、具體情況的科目。
按照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總分類科目一般由財政部或企業主管部門統一制定。明細分類科目,除了會計制度規定設置的以外,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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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憑證的定義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也是登記賬簿的依據。(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是會計工作的開始,也是對經濟業務進行日常監督的重要環節。)
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的意義,有以下三個方面:
⑴填制、取得會計憑證,可以及時正確地反映各項經濟業務的完成情況。
⑵審核會計憑證,可以更有效地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使經濟業務合理合法。
⑶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便于分清經濟責任,可以加強經濟管理中的責任制。
二、會計憑證的種類
會計憑證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可以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類。
(一)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者完成情況,并做為記賬原始依據的會計憑證。
原始憑證按其取得的來源不同,又進一步分為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類。
1.自制原始憑證
自制原始憑證,是指由本單位內部經辦業務的部門或個人,在完成某項經濟業務時自行填制的憑證。
自制原始憑證按其填制手續不同又可以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編制憑證四種。
(1)一次憑證。一次憑證,是指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者同時反映若干項同類性質的經濟業務,其填制手續是一次完成的會計憑證。
(2)累計憑證。累計憑證,是指在一定時期內連續記載若干項同類經濟業務的會計憑證。
(3)匯總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是指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為簡化記賬憑證的編制工作,將一定時期內若干份記錄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一張匯總憑證,用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總括發生情況的會計憑證。如“發料憑證匯總表”“收料憑證匯總表”“現金收入匯總表”等, 都是匯總原始憑證。
(4)記賬編制憑證。是根據賬簿記錄把某一項經濟業務加以歸類整理,而重新編制的一種會計憑證
2.外來原始憑證。
外來原始憑證,是指在同外單位發生經濟往來關系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外來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例如企業購買材料、商品時,從供貨單位取得的發貨票,就是外來原始憑證。
(二)記賬憑證
1. 記賬憑證的定義。
記賬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用來確定經濟業務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和金額而填制的,作為登記賬簿直接依據的會計憑證。
2. 記賬憑證的分類。
第一種分類,按其適用的經濟業務,分為專用記賬憑證和通用記賬憑證兩類。
1.專用記賬憑證。
專用記賬憑證,是用來專門記錄某一類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專業憑證按其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與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有無關系,又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三種。
(1)收款憑證。收款憑證是用來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收款業務的憑證。
(2)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是用來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付款業務的憑證。
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是用來記錄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憑證,既是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及總分類賬等賬簿的依據,也是出納人員收、付款項的依據。
(3)轉賬憑證。轉賬憑證是用來記錄現金與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收付款業務無關的轉賬業務(即在經濟業務發生時不需要收付現金和銀行存款的各項業務)的憑證。
轉賬憑證是登記總分類賬及有關明細分類賬的依據。由于轉賬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不涉及到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的收、付。所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就不能以轉賬憑證為依據了。
2.通用記賬憑證。
通用記賬憑證的格式,不再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而是以一種格式記錄全部經濟業務。
第二種分類,經濟憑證按其包括的會計科目是否單一,分為復式記賬憑證和單式記賬憑證兩類。
1.復式記賬憑證。
復式記賬憑證又叫做多科目記賬憑證,要求將某項經濟業務所涉及到的全部會計科目集中填列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2.單式記賬憑證。
單式記賬憑證又叫單科目記賬憑證,要求將某項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每個會計科目,分別填制記賬憑證,每張記賬憑證只填列一個會計科目,其對方科目只供參考,不憑以記賬。
第三種分類,記賬憑證按其是否經過匯總,可以分為匯總記賬憑證和非匯總記賬憑證兩種。
1.匯總記賬憑證。
匯總記賬憑證是按一定的方法匯總填制的記賬憑證。匯總記賬憑證按匯總方法不同,可分為分類匯總和全部匯總兩種。
(1)分類匯總憑證。分類匯總憑證是根據一定期間的記賬憑證按其種類分別匯總填制的。
(2)全部匯總憑證。全部匯總憑證是根據一定期間的記賬憑證匯總填制的,如科目匯總表就是全部匯總憑證。
2.非匯總記賬憑證。
非匯總記賬憑證,是沒有經過匯總的記賬憑證,前面介紹的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以及通用記賬憑證都是非匯總記賬憑證。
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的關系:
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原始憑證是記賬憑證的基礎,記賬憑證是根據原始憑證填制的,在實際工作中,原始憑證附在記賬憑證后面,作為記賬憑證的附加,記賬憑證是對原始憑證內容的概括和說明,原始憑證有時也是登記日記賬和明細賬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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