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及中國的出路
摘 要: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國際貿易的發展,環境問題越來越引起世界范圍內各界的關注,成為國際政治、經濟領域的焦點問題之一。許多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由,利用起雄厚的經濟技術實力,在國際貿易中利用環保標準,環保標志,市場準入條件設置“綠色貿易壁壘”來保護本國的市場,這樣嚴重阻礙了各國之間平等的貿易來往。中國何去何從,中國的企業又該怎樣發展呢?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綠色營銷
1 貿易與環境問題的產生與實質
“貿易與環境” 這一熱點的產生決不是偶然的,它是當今環境革命時代發展變化的結果。人們對環境與國際貿易關系的認識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環境問題剛開始的時候被認為主要是一國的國內問題, 應由一國的國內法來加以規范。隨著時間的推移, 環境問題轉變成一個全球性的問題。
現行的多邊貿易體制的目的就是努力實現國際貿易自由化和全球化,要求各國政府減少對貿易的限制和干預,削減政府對貿易的控制權。而國際環境政策的目的則是努力防止政策和市場失靈,預防貿易自由對環境保護的消極影響,保護環境則又要求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對貿易干預。環境保護者認為,為保護環境各國應毫不遲疑的采取一切措施,即使是在短期內犧牲一定的經濟利益。但政府卻擔心環境保護的代價和成本會影響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這可能是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之間的矛盾產生的最直接的原因。
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環境意識以及利益需求等方面的不同,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環境標準必然存在差異。這種差異在一定時期內難以協調,必然導致發達國家的環境政策與發展中國家的貿易目的之間的矛盾,這些矛盾給本來就不平衡的國際貿易格局增添了新的不穩定因素。
具體來說,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關于貿易與環境的沖突和矛盾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發展中國家初級產品出口是以對自然資源掠奪性開發為代價的,而發達國家卻是以低于資源價值的市場價格購買初級產品。經加工而成的制成品又高價賣到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從中獲得高額利潤,發展中國家的消耗得不到補償和維護,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惡化。
(2)由于發展中國家的環境保護法規和標準比較寬松,發達國家的企業為逃避國內比較嚴格的環境標準而將國內限制或者淘汰的技術和企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使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受到損害,經濟利益受到損失。
(3)發達國家在世界環保市場中憑借其雄厚的經濟技術實力,利用環保標準、環保標志和市場準入條件等作為貿易保護的借口,形成一種隱蔽性的“綠色貿易壁壘”。這為發達國家的市場提供了巨大的保護傘,把發展中國家的許多產品拒之門外。
(4)環境因素正成為國際社會優惠貸款,國際投資,無償援助的重要條件,影響著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
2 貿易與環境的關系
貿易與環境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制約構成了環境與國際貿易問題的基本內容。
(1) 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之間的促進和推動。貿易聯系可以使發達國家環保技術產生重要的溢出效應,技術擴散的速度加快,周期縮短。發展中國家通過國際貿易可以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的環保產品和技術服務,不僅可以彌補技術開發的不足,而且可以節省大量的研發費用,避免走彎路。
環境保護是貿易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有利于開拓國際貿易發展的新方向,居民對環保產品的追求客觀上可以促進一個國家和地區以更清潔的方式生產,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產品結構的“綠化”,推動綠色GDP的增長;同時也會對國際貿易商品提出環境要求,拓寬國際貿易的內容,改變交換的方式,促使國際貿易的發展更有可持續性。
(2)環境保護與國際貿易之間的沖突和矛盾。國際貿易對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環境的影響是不同的。很多低發展階段的國家為了出口收益還不斷的出口資源性產品,由于初級產品的價格低,反而形成出口越多,收入越少,環境質量越差的惡性循環。國際貿易導致了很多全球性的環境問題,如出口商品在消費時對進口國的環境造成破壞,出口商品在生產時對生產國的環境造成破壞以及污染跨境轉移的問題。不同國家收入水平不同,從而環境標準、環境質量也有所不同,收入水平高的國家環境標準高,貧窮的國家環境標準低。環境標準的差異會使發達國家在尋找本國資金投入的同時,把許多污染工業轉向發展中國家。
很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利用有關貿易的環保協定,依靠經濟和技術上的優勢,以保護人類、動植物的生命健康為理由,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條例、規定,以認證、檢驗、檢定、注冊等方式對進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等標準,建立一套技術性的非關稅壁壘——綠色貿易壁壘,以達到限制進口,有效保護本國市場和產品的目的。
3 中國國際貿易和環境的現狀及應對措施
由于我國環境保護和管理體系不健全,環境保護門檻較低,在發達國家紛紛推行綠色貿易壁壘并日益提高其環境標準的情況下,必然會造成低標準的產品大量涌入國內,洋垃圾進口事件的屢屢發生便是很好的.例證。同時,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時期,需要大量的建設資金,大量外資的流入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我國建設資金上的不足。但是在外商投資建設項目中,我國缺乏對環境因素的評估,對環境影響的評估制度沒有得到真正的實施。發達國家所設的綠色壁壘對我國的外貿出口行業如農產品、食品、機電產品、紡織服裝產品等的出口總量、出口市場范圍、出口增長速度、出口成本等方面均已產生較大沖擊。這些發達國家要么通過制定苛刻的環境標準, 使我國產品難以進入他們的市場參與公平競爭; 要么通過開展綠色認證、征收綠色關稅等措施, 使我國出口產品的成本大大增加, 進而削弱該類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面對這些環境措施, 我們不可能一味地要求發達國家遷就對環境不友好的產品, 更不可能要求發達國家降低環境標準。促進發展中國家與環保產業相關法律制度和標準的建立和完善,作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建立和完善我國的環境經濟核算體系, 實現貿易與環境的均衡發展。長期以來, 我國產品的價格未將環境成本計入在內, 資源也成了可以廉價出口的商品, 這不僅導致出口貿易容易受到環境貿易壁壘的羈絆, 而且也損害了國家的長遠發展利益。因此, 要借鑒國外經驗,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環境經濟分析方法和政策體系, 加強對環境變化對資源、人體健康、社會經濟影響的定量化研究, 把不可再生資源的損耗、可更新再生資源的消長、環境的破壞與修復改善、污染的治理作為社會成本列入核算體系, 逐步做到資源與環境的商品化、價格的合理化和消耗資源與破壞環境的有償化, 實現資源的集約使用和有效管理, 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即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
(2)大力推行質量標準制度和環境認證制度、完善法規政策, 健全完善環境制度。ISO9001質量標準體系和ISO14000環境管理是國際標準化組織頒布的關于質量標準和環境管理的標準體系,主要是參照發達國家的環保經驗而制定的,目前已得到世界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認同。獲得ISO9001質量標準體系和ISO14000認證就等于取得了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因此,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推行ISO9001質量標準體系,建立全程質量保障體系,使綠色技術標準貫穿于生產全過程,要積極引導企業開展ISO14000體系認證,樹立企業良好的綠色形象, 制定一套完善的、便于操作的、適合于我國國情又與國際銜接的法律、法規體系和管理辦法, 通過切實的貫徹實施, 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從而極大地提高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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